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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如何解決搬遷不公的問題? 凡事只要留心,無處不是問題,都有很多工作可以做的,畢竟辦法,是人可以想出來解決的。史無前例,只要合情合理,自然合法,就算是自我作古,也是無妨的。多年以來,屢屢於報章媒體見到,政府為了公共建設-如修路、大型交通建設,以「法律」所授予的公權力,強制徵收土地,以為公用,或者說不可告人的盈利目的,要原住戶搬遷,卻往往引起原住戶的抗議聲不斷。不僅僅是原住戶已經住習慣了,已經有感情而不想要搬遷而已,往往也與中央或地方政府強制要求住戶搬遷,然而卻僅僅提供不到買新屋的現今市場價格」之5成,來予以補償金,或言收購,不是企業間的有償購併,而是政府出面,其餘部分都是要求國妹人民犧牲奉公,但是這卻是不近人情的事,所以無庸置疑是錯誤。因為國家之存在,是 吳哥窟因有人民心嚮國家,方能存在的,政府是國家体制運行的重要單元,有許多推行各種公務的機關,而政黨是代表國家運行其政務,一種制度設計出來,可參與選舉來執政,特別是經過全民相對多數的投票,必然有勝有敗,而在當時產生一個執政黨與一些在野黨來,政府存在的目的是正是為了養民、護民、教民與愛民。國家捨此不為,則失民心,則國家也是可以被滅掉的,而不必要存亡繼廢的,這在歷史之中,是屢見不顯的。 以史為例,可知古今一也。例如春秋末期吳王夫差的吳國早年徹底擊敗越王句踐的越國,吳國卻不立即如伍子胥所主張的吞併越國,不僅僅是吳王夫差對越王句踐的欣賞,而是越國的人民,實在很難管理。越民心嚮越王,希望他能夠帶領越國人 西裝擺脫長年以來,吳國人對他們人格的輕視,吳人向來視越人為野人,與對越舟民的生計-湖利的掠奪與平日的欺凌,吳國也常自視為上國,當然也只能持續地瞧不起越民,「您們算甚麼東西ㄚ!」越民非常生氣,於吳人則是積怨甚久,有此越國民心之護持,句踐才能十年生聚,十年教訓,使得越國再度稱霸起來,是故民心的向背,對一位政治領導人,是相當重要的。若沒有越國民心的加持,方能眾志成越(國),否則就算越王勾踐再會拼命地握薪嚐膽,超會忍辱負重的,越國也是不能復興的,「生看他有得苦了」,此苦一點也不值得,因為越國滅亡了。人聚則政生,心一則政成,其理,也不外如是。 是故,強制人民搬遷的問題,對於有錢人與已經有定見想要搬遷至更好的某 酒店打工處之人不論,眾多中下階層且僅有一屋之住民,已承擔現實生活之重荷,僅能度日-或者是更糟,而無有多餘儲蓄者,要他們很快地拿到政府所撥出的搬遷費,到他處再去從頭再來,以分期繳款,去添購新屋-特別是現今房地產價格有被市場人為的炒高,買屋更困難了,他們會覺得這真是政府在給他們找麻煩,「我怎麼會有房子住到沒有屋子呢?」國家是什麼東東?是神話嗎?「放狗屁!」反正,沒有不生一肚子氣的。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這也是政府發現強制住民搬遷,往往不是公權力在手,就希望無窮,自然會面對很現實、很棘手之處,特別是造成別人的問題,給別人找麻煩,因為政治人物也是人。大部分住民皆是為了錢的補償問題而起思-除非是那些戀戀家園,超習慣,有甜美的歷史回憶而不欲 辦公室出租遷搬者,則只能請其子女與其敬重者,以情、以理去說服之。這是政治界處理人事的原則,非不得已不會用法所賦予的公權力-特別是要以公事為名卻來行私人利益的目的,絕對不能幹,因為一定會給自己找麻煩的。 是故解決之道,要調整法律所規定的各搬遷住段的補償金額,以不低於現今各地段最新住屋市場公告總價的75%以下。使得一些搬遷住戶可以自行去買屋,又或者是去找較便宜的路段,則住屋品質將不會與原先待搬遷之住屋,相差太多,某種程度,也可以說他們有另住新屋之快樂的感覺,法律合乎人情,就是施惠人民的舉動,因為老舊屋宇畢竟會朽壞,定會不堪強震之摧殘,同時,為了他們自己子孫未來的考量,「您們老輩,就不要再頑固了,人生都已經活到一大把年歲了,要多多為自己最疼愛的子孫, 情趣用品多多考量ㄚ!」自然會使得他們較樂於搬遷,「就能通通把他們給請走,方方便動工興土,重新規劃。」不用對不願搬遷的住戶,就找黑道,來圍事、來搞破壞、來騷擾、來如影隨形的跟蹤,以便逼走他們,或者找白道-警察上來,因為一旦出事,他們所犯的錯誤,做決策的政治人物是要一肩扛起的,必如此,無庸疑,政治人物非常容易不順與倒霉,斑斑歷史,常有明證也,更重要的還不是上述,而是以情理帶實際,就可說服人,話語,本來就是很有力量的。 另外,政府平時可以收購不景氣時期之房地產,使之成為政府手中的「國民住宅」,不是為了補貼房地產業主他們錯誤之投資或投機決策,而是使之可以讓多年前老早已經炒高的屋價,2008迄2010又一波炒房炒樓之風,讓剛剛踏入社會的年輕人,薪資低昂,儲蓄寡少,不用再幾十年成為 會場佈置揹負房價+銀行利息的「房奴」,也可以獨立成家立業,增產報國,順便解決國內人口老化的老問題。這也是德惠於民之舉,是故在公門內可以做很多善事,其人、其家、其名,都要受惠,雖然表面上不是立即可見,可是就是一定有效果會出來,運氣會比較好,「人無橫財不富,馬無夜草不肥。」特別是現今年輕人不願意為依循經濟自然法則環境,即華爾街金融風暴以來的經濟情況-一般人皆是由現今情況,來想像未來的「現實」,當然薪水普通,花用卻不能減少亦有關,當然也畏懼承擔過重的責任,因為它必然包括承擔養育子女所自然會帶來的勞心、勞力、教育、安全等等費用與種種考量,有此歷練,有家室小孩子的家庭的男女都會比較成熟穩定一點。這是因此政府必需要給予他們希望的,有此希望,自然,審慎保守的核心家庭,就會大增。社會安全,就 會場佈置在他們與早已存有的家庭們,可以一同護衛著它,包括重要的人道普世價值及其常情觀念。只有站在主流價值,方能識出非主流與奇異的見解來。 政府手中握有經過法制化的房地產,不僅可以解決上述的問題,也可以用來輔助解決搬遷的問題,可以徵詢經濟狀況較差的原搬遷戶,是否願意入住,以代替發放搬遷戶之補助金,只是要彌補政府托管期間所擔負少數的管理、維護費用。然而,再好的想法,不有經手實務的第一線人員與逐層負責、核準的公務人員,也是萬事不理的。為了避免私情不公,漫不經心等情事發生,要求他們逐層簽名負責,那怕退休,只要在公務期間經手有誤,也是要追究其責,包括因損公來利己,其退休金因為本是他們從公務期間之功勞與辛勞,而由國家法令寬厚地給予的,在這一方面也是要大打折扣,扣還而交予國庫,以示懲罰。因為以現今的社會而?個人信貸央A與大多數在其他行業的民眾相比,國家待他們是不薄的-在福利、薪資,往往皆不遜於國內有名企業的待遇-只是沒有股票,但卻有不犯大錯就可以一直常保的鐵飯碗,則他們在其職,方能努力稱其任。雖然比較嚴格一點,但是卻能在一定程度上,保證公事不會被私情、私利所障隔住,而產生出一些流言蜚語來。 如發放228受害家屬的撫恤金,這是後來的執政政府對往昔的執政政府過錯的有限度之彌補,發之甚為有理。然而,在中、南部往往有許多非受難者,往往好康倒相報,貪小利而具名冒領,浪費政府的德意。細究其因,就是中下階層接受其上層官員之命令的公務人員,未去仔細地查對受難者後代子孫的名冊,發放撫卹金一定要先造冊,造冊前就一定先查過與審核該發放的名單,好像如同公款在會計年度終結前,需要上報該年度的實銷花用金額,以供下一年度訂預算參酌區間之用,這 小型辦公室是不對的事:「未花完的錢,我(政府單位)要趕快一起拼命把它花完,否則明年的議會,就不會核發原來的預算金額額度給我這個單位,同理推事,而快速地消費228撫慰金的預算,撥款上級機關也沒把關,也沒審核預算,「也就是錢花到哪裡去,有沒有發到或交到應該給的人,都睜眼閉眼,都在和稀泥,無形中有怠職之嫌。」像某些中南部政治人物,竟拿此,去做人情、做公關,這是不對的,因此讓許多知情者、領到錢者,趕快跑去通報厝邊頭尾,個人也做做敦親睦鄰的公關,反正不領白不領嘛,錢都撥下來了,又都沒有仔細審核,反正不領,也是會生菇的嘛!「也許我家(我家中長輩當時家),並沒有在228受害。」然而,全國納稅人的錢,又豈能讓他們去做敦親睦鄰的公關乎?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西裝外套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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